线上炒股配资平台 华西证券: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(疫情防控债)2025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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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布日期:2025-02-21 21:03    点击次数:160

    线上炒股配资平台 华西证券: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(疫情防控债)2025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

    证券简称:华西证券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代码:002926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5-006 债券代码:149043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20华股01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第一期)(疫情防控债) 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   重要内容提示:   凡在 2025 年 2 月 24 日(含当日)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 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;2025 年 2 月 24 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 的本金及利息。   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于2020年2月25日发行的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(疫 情防控债)     (以下简称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“本期债券”,债券简称:20华股01,债券代码:149043) 至2025年2月25日将期满5年。根据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(疫情防控债)募集说明书》有关条款的规定, 本期债券将进行兑付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   一、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(第一期)(疫情防控债)。 元。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。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,则顺延至其后的第 1 个交易日;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)。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存续期第 3 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,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期为 2021 年至 2023 年每年的 2 月 25 日(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,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 1 个交易日;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) 休息日,则顺延至其后的第 1 个交易日;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)。若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在存续期第 3 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,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)。 AAA,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 AAA。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,资信评级机构将 在每年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,且不晚于每一个会计年度 结束之日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;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 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。 交易。 分公司(以下简称: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。      二、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、债权登记日、债券摘牌日及本息兑付日    三、本期债券付息兑付方案    “20华股01”的当期票面利率为3.42%,本次付息每手(面值1,000元)债券派 发利息人民币34.20元(含税)。扣税后个人、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 际每手派发利息为27.36元,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为1,027.36元;扣税后非居民企业 (包含QFII、RQFII)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4.20元,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为    四、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对象    本期债券付息兑付的对象为:截至2025年2月24日(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)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 有人。2025年2月24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,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和利息;2025 年2月24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,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和利息。    五、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办法    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本息兑付。    在本次付息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,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。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,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(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)。    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,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本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,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,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。    六、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   (一)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 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以及其他相关法规、规定,本期债券 个人(包括证券投资基金)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,征 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%。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》(国税函2003612号)规定,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 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,就地入库。   (二)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 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扣缴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税发20093号)、《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的通知》(财税2018108号)等规定,自2018年11月7日至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。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 在境内设立的机构、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、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。2021年 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,延长至“十四五”末,即2025年底。   七、本期债券付息兑付相关机构   住所: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 198 号   联系地址: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 198 号   法定代表人:杨炯洋   联系人:彭昊   联系电话:028-85239012   传真:028-65259853   公司名称: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  办公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 2026 号能源大厦南塔楼 10-19 层   联系人:贾致忠   电话:0755-28801392   传真:0755-83516189 公司名称: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锦康路 258 号 5 号楼 13 楼 联系电话:021-20655772 联系人:冯菁菁 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 2012 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 25 楼 联系电话:0755-21899999 传真:0755-21899000 特此公告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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